英國校園故事

為甚麼有那麼多讓人無比著迷的童書故事都發生在校園? M·O·格倫比(M.O. Grenby)一路細數小說裏的各種校園經典:從十八世紀「教教夫人」(Mrs Teachum)經營的「小型女校」,到維多利亞時代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筆下恐怖的多斯男童學校,勃朗特(Charlotte Brontë)筆下陰鬱的洛伍德,最後來到霍格華茲的魔法學校。

校園情景的描繪已融入英國文學脈絡二百五十多年。從擬人化的動物教師到巫師校長,從偏僻的寄宿學校到市區的公立學校,從清教式道德教誨到魔法課程,從不請自來的惡作劇到體育比賽的獎杯;這些關於教師、學生和教育殿堂的故事擁有一段綿長的文學歷史。

在J·K·羅琳(J K Rowling)的小說《哈利波特與神秘的魔法石》(Harry Potter and the Philosopher’s Stone,1997)的第七章中,當哈利·波特來到霍格華茲,他開始發現自己的魔法天賦。與此同時,一踏進校門,他也馬上成為數百年校園文學傳統中的一部份。[1] 和身邊無數緊張的學生一起,哈利被領到一間大禮堂,和夥伴們依次被分入各個學院。遙不可及又妙趣橫生的老師們引導哈利與夥伴熟悉古僻神秘的學校生活。學生們在各自的學院中團結起來,同時還必須為自己的學院爭取加分。所以,這所學校,或者說各個學院,從一開始就讓我們覺得是一個透不過氣的大家庭。哈利很快就明白,「榮譽」在學校價值觀下至關重要。其他傳統校園元素也馬上粉墨登場:以一個略游離於主流之外的小集體為敘事核心;有欺負人的混混、被欺負的可憐蟲、級長、男生學生會主席和女生學生會主席;還有神龍見首不見尾、對老師職員指手畫腳的校長。故事裏有午夜的盛筵、惡作劇、可或不可通融的違紀。體育是中心元素(魁地奇取代了傳統故事裏的板球或英式橄欖球);上課是校園生活之餘的消遣;在哈利等人接受的教育裏,品德與實踐教育佔一樣的比重。那麼,這種文學類型是如何開始的?其經典形像是如何被複製和再造的?最著名的校園故事又有哪些?

早期校園故事

在十八世紀中期開始出現專為孩子寫的書,自那以後,發生在學校的故事就接連登場。 薩拉·菲爾丁(Sarah Fielding)的《女教師》(The Governess,1749)發生在「教教夫人」(Mrs Teachum)經營的「小型女校」裏。 由約翰·紐伯里於1765年左右出版的《兩隻小好鞋的故事史》(The History of Little Goody Two-Shoes)可能是最古老的童書,主角瑪格麗·米恩韋爾(Margery Meanwell)開辦了自己的學校,而且比大部份學校都經營得好很多,大概因為學校裏有烏鴉、 鴿子、百靈、羊和狗來管事。而幾乎完全以學校為舞台的早期童書則包括多羅西·基爾納(Dorothy Kilner)的《鄉村學校:趣味校史集,獻給所有好孩子的教誨和娛樂》(The Village School; or, a Collection of Entertaining Histories, for the Instruction and Amusement of All Good Children,約1783年)、埃莉諾·芬恩(Ellenor Fenn)的《校園逸事:一群小淑女的經歷》(School Occurrences: Supposed to Have Arisen Among a Set of Young Ladies,1783)及續集《男孩的校園對話錄》(School Dialogues for Boys,1784)。兒童幻想和歷險故事中也有學校元素。 《愛麗絲夢遊仙境》(1865)並不發生在學校,但我們知道學校是愛麗絲生活的重頭戲。她拿自己的上學經歷和牛頭海龜相比,而牛頭海龜的「課」(一天比一天短) [2] 是「海龜」教(因為他是老師)的。[3]

但這些都不算正經的校園故事。經典校園故事應該幾乎完全以校園為舞台、以校園生活為首要主題。學校本身也成為一個角色,甚至是中心角色。

經典校園故事

十九世紀中期到二十世紀中期,這個類型終於有了羽翼豐滿的實例。其中影響力最大的,可能是湯瑪斯·休斯(Thomas Hughes)在1857年出版的《湯姆求學記》(Tom Brown’s Schooldays),故事講述十八世紀三十年代的校園。最讓人難忘的亮點有:神一般的校長「博士先生」(the Doctor),他總是「傾力掃除我們這個小世界裏的卑劣低賤的歪門邪道」;惡霸哈利·弗萊許曼(Harry Flashman);作者對英式橄欖球的癡迷;湯姆在學校的教育下逐漸轉變、從不走正道的自私鬼蛻變成「勇敢誠實、助人為樂的英國人,一位紳士和基督徒」。大部份少年校園故事都有類似的構架,設定雷同的角色,體育比賽和獎盃,惡作劇和玩笑,但放棄了對嚴肅內容的嘗試。這類例子有塔爾伯特·貝恩斯·里德(Talbot Baines Reed)的《聖多米尼克的中五學級》(Fifth Form at St Dominic’s)(在1881年的《男童自己的雜誌》(Boy’s Own Paper)上連載)和弗蘭克·理查茲(Frank Richards)的《灰衣修士學校故事》 (Greyfriars school stories)(1908年開始連載於週刊《磁石》(The Magnet))。 所有故事都發生在「公學」,即私立或付費學校的男童寄宿學校。 [4] 女童學校故事是平行發展的另一種獨立文學傳統,完全以精英教學機構為背景,起步略晚,首部作品是L·T·米德(L T Meade)的《女生世界》(A World of Girls,1886);而作家中的佼佼者則有安吉拉·布拉齊爾(Angela Brazil)、埃莉諾·布倫特-戴爾(Elinor Brent-Dyer)和伊妮德·布萊頓(Enid Blyton)。 布萊頓寫了幾部校園故事系列,其中,從1946年開始連載、發生在馬婁瑞塔(Mallory Towers)的故事最為著名。

雖然學校本身就具有獨特的氣質,但最好的故事則需要引人入勝的角色,就像拉迪亞德·吉卜林《司道吉和學校》(Stalky & Co.,1899)裏的三個不守規矩的小滑頭司道吉(Stalky)、批頭(Beetle)和麥克特克(M’Turk)。吸引讀者的,也許正是他們正氣和淘氣共存的個性;正如安吉拉·布拉齊爾在《學校的瘋帽子》(The Madcap of the School,1917)中描寫與標題同名的女主角時所做的恰到好處的總結:

要是學校給模範學生頒獎章,雷蒙德·阿米蒂奇一定沒有戲。她倒是人畜無害,可思想總是太歡騰,沸沸揚揚蓋不住鍋,有時還迸出幾個大泡泡,讓師尊顏面無光。

在理查茲的灰衣修士學校故事裏,有些個角色非常受歡迎,比如貪婪、懶惰、自私的比利·本特(Billy Bunter),作者只好讓他們永葆童年,為一代又一代讀者所喜愛。

灰暗的校園

在經典校園故事裏,孩子通常能從學校經歷中獲益。 那怕規矩很嚴,學校環境還是能給學生帶來樂趣。 但有時,學校也會變得面目可憎。 查理斯·狄更斯《尼古拉斯·尼克貝》(Nicholas Nickleby,1839)中的多斯男童寄宿學校,以及夏綠蒂·勃朗特的《簡·愛》(Jane Eyre,1847)中的洛伍德慈善學校,是兩個出了名的壞學校範例。 另一個例子是F.W.法勒(F. W. Farrar)於1858年出版(就在《湯姆求學記》出版一年之後)的《艾瑞克:漸漸墮落》(Eric,or Little by Little)中的羅斯林學校(Roslyn School)。校園裏充斥著霸淩、欺騙和褻瀆,艾瑞克最大的收穫,就是學會咒駡、偷竊、抽煙喝酒。逃離學校後,他很快在悲哀中死去。在二十世紀早期,有些作家試圖為校園故事注入更多現實主義元素,向讀者呈現公學、私校的真實面目。例如,亞曆克·沃(Alec Waugh)18歲時所著的《青春蜃影》(The Loom of Youth,1916),因描寫「學弟僕役」(fagging,高年級強迫低年級做自己的私僕)、男校同性戀和殘忍的懲罰手段而著稱。

課堂裏的課程

校園故事巨大而持久的吸引力令評論界嘖嘖稱奇。例如,喬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在1940年感慨,窮苦人家和中等人家的孩子分明無望入讀代價昂貴的寄宿學校,為何也把這類故事讀得津津有味?按他的觀點,童書應該反映真實兒童的真實生活。傑佛瑞·特雷斯(Geoffrey Trease)試圖填補這一個裂痕,把他的「黑旗幟」(Black Banner)系列小說設定在一所平平無奇的湖區文法學校(始於1949年)。其他人步其後塵,創作主要著眼於學生關係和師生關係、發生在各類學校日常校園生活中的故事。有的傾向嚴肅的社會現實主義;有的著重校園生活的喜劇效果。這些故事的成功都不長久,唯一的例外可能是BBC電視劇《格蘭傑莊》(Grange Hill),從1978年開始連播三十年,還衍生出幾部小說。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羅琳回歸傳統寄宿制學校的設定。 雖然霍格華茲招生不看社會地位,但有另一套尤其講究的招生制度。傳統校園故事模式對小讀者的吸引力,也許恰恰在於它們不同於自身生活的別樣性。校園故事和幻想小說無疑存在交集,兩者都把讀者置身於孤懸於外的陌生世界,那裏有奇特的習俗,但也有清晰明確的規矩和目標,從而激發讀者的代入式想像。

成功的秘密

校園故事設好一套清晰的框架,讓角色和情節在其中發展、醞釀,令作者和讀者一同深陷其中。初登場時,這些孩子懵懂而弱小,也不熟悉環境,後來逐步融入學校,在每個學期結識新的夥伴、遇見新的對手,迎接年復一年的校園生活。每一天都有明確的排程,尤其在寄宿學校(上課、就餐、就寢)。但只要遵守基本校規,學校實際上有很大的自由,大人管不到每一個角落,孩子可以自己作主,也必須自己安排生活。違規行為可以容忍,其實還常常得到支援。學生甚至可以和老師作對,但高高在上的校長總是除外。在經典校園故事中,真正嚴重的罪行是背叛同學、過早對異性萌生興趣(尤其在女校故事裏)或玷污學校榮譽。學生最終把學校的精神化為自己的信念,是大部份校園故事的中心主題。雖然校園故事中的政治和社會取向保守且帶著一股怪僻的英倫風(如奧威爾所言),但它們或許也是社會契約理論的小型實踐,教導讀者如何平衡獨立與服從、自由與約束,在一個集體中發揚作為獨立個體的作用。

文章翻譯:黃毅翔

繁體中文校對:譚瑞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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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 M·O·格倫比(M O Grenby)

M·O·格倫比是紐卡斯爾大學英語學院十八世紀研究課題的教授。他主要研究十八世紀的文學,特別是兒童書的早期歷史。他出版的作品包括《反雅各賓派小說》(The Anti-Jacobin Novel)、《愛丁堡批評指南:兒童文學和兒童讀者 1700-1840》(The Edinburgh Critical Guide to Children’s Literature and The Child Reader 1700-1840 ),他還合編了《英國流行兒童文學》(Popular Children’s Literature in Britain)和《劍橋兒童文學指南》(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Children’s Liter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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